导航菜单
首页 >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 理化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理化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原则。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设立所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按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

设立所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规范全所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投诉事宜。

监督电话:010-82543436或010-82543708

E-mail:yzb@mail.ipc.ac.cn

三、复试分数线

     2024年报考理化所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公共课

业务课

总分

070207

光学

41

62

288

070300

化学

41

62

288

080502

材料学

37

56

273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5

53

260

085400

电子信息

37

56

273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7

56

273

085800

能源动力

37

56

273

四、招收名额

我所预计招收人数35名,其中,学术型硕士21名,专业型硕士14名。注:具体硕士生招生数以中国科学院大学实际批准数为准。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3月28-29日。

1.报到时间:请一志愿考生(附件一)于3月28日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到理化所1号楼403房间报到。

2.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二);

(2)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查验证书原件;

(3)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6)政审表(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盖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附件三);

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面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开始面试。面试集合时间及地点:3月29日上午8:30,在理化所1号楼401会议室。

(二)复试形式

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采取差额复试。

六、复试内容

   (1) 英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专业实验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学生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理化所研招办邮箱(yzb@mail.ipc.ac.cn),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七、录取相关规定

(1)复试成绩为面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统一拟录取后,由学生、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结果预计将于3月底或4月初在我所主页公示。

(4)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事宜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所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所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所外调剂单位。

4、我所不收取参加复试学生的任何费用。

5、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29号

邮 编:100190

联系人:邱波

电 话:010-82543436

E-mail: yzb@mail.ipc.ac.cn

附件一:复试名单

附件二:理化所2024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附件三:理化所招收研究生政审表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相关推荐: